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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进区南夏墅初级中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

来源:本站原创  发布人:admin  发布时间:2019-03-21  浏览次数:

武进区南夏墅初级中学师德考核实施细则

 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,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,依据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以及武教工〔2014〕3号文件《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本校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(一)坚持以人为本与教育为主相结合的原则。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,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,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。

(二)坚持客观公正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。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严格按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,力求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素养。

(三)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。将教师的日常行为纳入师德监督范围,在年度考核时进行综合考查评价,确定考核等次。

二、考核对象:

本校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。

三、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

(一)考核内容:主要包括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规定的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的内容,详见《南夏墅初级中学师德考核评价标准》

(二)考核结果:分为优秀(90分以上)、合格(89-80分)、基本合格(79—70分)、不合格(69分及以下)四个等次。

(三)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经查实,师德考核“一票否决”,考核结果直接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
1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,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,恶意炒作的;

2、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学生利益的;

3、工作失职、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;

4、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、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,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;

5、从事有偿家教,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,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、兼课的;

6、在招生、考试、考核评价、职务评审、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;

7、以盈利为目的,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;

8、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、“黄、赌、毒”和迷信活动,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;

9、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;

10、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。

四、考核方式和程序

(一)考核方式

1、师德考核实行每月考核,每学期综合月考核结果再汇总得出最后考核等次,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、教师年度考核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岗位聘任工作相挂钩。

2、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成员如下:

组  长:孙  学(校长)

副组长:华静娟(副校长)   王  年(副校长)

组  员:曹建国(教导处主任)   蒋林峰(总务处主任)   

尹庆方(教师代表)  刘立刚(教师代表)   崇月霞(教师代表)

(二)考核程序

1、个人自评。被考核人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价,填写《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表》。

2、他人测评。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组织教师互评、学生测评。

3、综合评定。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,在量化的基础上,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,综合评分,逐一提出考核等次建议,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。

4、公示结果。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公示学期最终考核结果。

5、权益维护。被考核人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,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。其中,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,如对复核意见不服,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。

五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(一)在教师岗位聘任工作中,教师学期师德考核获“优秀”等次的得1分,“合格”等次的得0.8分,“基本合格”的得0.5分,不合格得0分。

(二)对师德考核为“优秀”的教师,同等条件下,优先晋升教师职务(职称)、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。

(三)评选模范教师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、师德标兵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,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。推荐区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的人选,必须近三年连续师德考核为“优秀”。

(四)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,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、职务(职称)评定、岗位聘用、评优奖励、特级教师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。

(五)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,经劝诫仍不改正的,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。对有严重失德行为,影响恶劣者,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,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。对触犯刑律,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六、几点说明:

1.未尽事宜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商讨后提出解决意见。

2.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。


(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及考核表)










附件:

武进区南夏墅初级中学教师师德评价标准(试行)

考核项目

基本要求

考核扣分细则

爱国

守法

(12分)

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。在思想上、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;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争做知法守法楷模;依法履行教师职责,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、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损害学生利益.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:

1、随意诋毁和违反国家方针政策。

2、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等活动

3、出现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

4、经常无故迟到、早退

5、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。

6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,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者。

爱岗

敬业

(18分)

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,热爱教育,热爱学校,热爱学生;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勤奋工作,敬业乐业,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,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;认真执行教学计划,自觉遵守教学规范,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;服从工作安排,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。

一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分:

1课堂组织不力,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影响。

2、作业批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批改

3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、网购、炒股等。

4、不遵守监考规则、监考迟到、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
5、上课时擅离岗位、接打手机。

二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2分:

1、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,不履行工作职责;

2、工作不负责任,学生意见较大。

3、无故旷课

关爱

学生

(16分)

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,对学生严慈相济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,维护学生正当权益,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放弃每一个学生,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、品行有缺陷的学生;主动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,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,促进家校互动育人

 

一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分:

1不尊重学生人格,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差生;

2不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,不重视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,造成不良后果的。

3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

4、随意将学生赶出课堂或停学生课。

5、不能做好家访、沟通等工作,学生家长满意度低。

教书

育人

(20分)

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坚持因材施教,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坚持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,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,培养学生良好品行,塑造学生健全人格;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;综合评价学生素质,客观评定学生操行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,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分:

1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,不让学生参加各类学校活动。

2不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,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。

3、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、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观点。

4、教学内容出现严重错误

5、作业过多,造成不良影响。

6、将学生成绩排名公布,造成不良影响。

为人

师表

(18分)

坚守高尚情操,知荣明耻,淡泊名利,诚实守信,谦虚谨慎,自尊自爱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文明执教,举止端庄,衣着得体,语言规范,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;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;关心集体,顾全大局,团结协作,尊重同事,平等对待学生家长,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。

一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1分:

1、衣着不整,有违教师形象者;

2、在喝酒以后上课者;

3、在有学生场合吸烟者。
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3分:

1、抄袭、剽窃他人论文骗取教育教学成果者;

2、参与赌博活动者;

3、搞婚外恋或对异性学生过分表示亲热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
4、在校内与同事吵、骂、打架。

5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收受财物或有价证券;

6、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及其他商品。

7、参与有偿家教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。

终身

学习

(16分)

崇尚科学精神,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,恪守学术道德,发扬优良学风;热爱学习、善于学习,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,努力学习新知识、新技术,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,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;.潜心钻研业务,全面掌握专业知识,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;勇于探索创新,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,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

一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分:

1、无故不参加学校例会

2、无故不参加各类应参加的听评课、教研活动以及培训活动

3、每学期听课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

4、不按要求上交规定的论文、总结反思等材料

5、课题组成员不履行课题研究的职责

备注: 凡是有违反师德考核“一票否决”的,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。